泰州市海陵区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

最新消息 3年前 (2021) thinkou
744 0
公众号二维码

2021年4月9日,海陵区出台了《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“扬帆海陵”六条》,旨在以真情实感、真金白银,为驻泰高校学子送上政策“大福袋”,展现福利“大礼包”。

《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“扬帆海陵”六条》

一、实施定向招考“532”计划

在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、村(社区)工作者、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中,每年安排50%、30%、20%的岗位,定向招考驻泰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。

二、给予毕业生留泰奖补

首次(毕业两年内)在海陵区就业的驻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发放8万元“购房券,房源需位于海陵区范围内;毕业2年内在海陵区就业创业且无住房的驻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个人租房补贴

三、设立“扬帆海陵”助学金

每年10月份,评选奖励50名驻泰高校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、寒(暑)假在海陵参加过企业实习(社区实践)活动的大四本科生,每人发放5000元助学金。

四、给予驻泰高校就业奖补

驻泰高校“留泰”就业率每增长3%,按20万元依次递增奖励金额。

五、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

海陵企业招用驻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,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,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

六、给予创业支持

每年举办“赢在海陵”高校学生创业大赛,设立金奖、银奖和铜奖,分别给予2万元、1万元、5000元的奖金。鼓励成熟创业项目落户海陵,每个项目给予10-30万元项目资助。

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
广告也精彩

暂无评论


Warning: Undefined variable $user_ID in /www/wwwroot/www.0523m.com/wp-content/themes/webstackpro/comments.php on line 34

Warning: Undefined variable $user_ID in /www/wwwroot/www.0523m.com/wp-content/themes/webstackpro/comments.php on line 49
暂无评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