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。
泰州产假天数规定如下:
1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(3天)的基础上,延长婚假10天。
2、自2016年1月1日起,符合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。
3、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,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,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。
4、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,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。
重要通知:
自2021年2月下旬起,泰州生育登记可以在网上办理啦!手机下载“江苏政务服务”APP,按照指示操作即可完成!参保职工生育后要办理生育津贴报销的,需要先办理生育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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