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1年1月12日,泰州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2021年1号)》,相关规定如下:
倡导市民群众减少节日出行,尽量留在本地过节,非必要不出省,如必须出行,须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)或单位报备,做好个人防护,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;
中小学、幼儿园师生非必要不离泰,如必须出行,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告,并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;
鼓励在泰务工人员留在泰州过节,各用人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留泰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。
其他规定:
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大规模会议活动,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、联欢、聚餐、年会等室内聚集性活动,从严从紧审批和组织各类灯会、庙会、祈福、集市、文艺演出等室外大型聚集性活动。
旅游景区、影剧院、网吧、图书馆等文娱场所,要落实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要求,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%;浴室、澡堂等密闭场所,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%,降低疫情传播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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