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,做好原材料、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、医药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工作,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。鼓励订单较多、生产任务较重、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泰调休计划,抢先机、抢工期,稳岗留工。
1.给予留泰职工专项补贴。
春节期间(2月11日至2月17日,下同),外地员工留泰满7天的,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;留泰外地员工在此期间到岗工作的,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。
2.给予房租减免补贴。
春节期间,企业租用国有(集体)资产类集宿楼、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,减免半月房租。
注意事项:
1.本措施适用范围:高新技术企业、规上工业企业、纳税超千万元企业(房地产企业除外)、限上批零住餐企业、规上物流企业、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;
2.“企业专项补贴”经企业所在园区、镇(街)认定,区相关部门审核于春节后按实发放;
3.本措施所称“企业外地员工”,指户籍不在泰州市的企业员工;
4.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,出台鼓励外地员工留泰过节具体办法,具体办法向所在园区、镇(街)报备;
5.本措施由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523-86966165;
6.如有新规定或与上级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或上级规定统一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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